同学们,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的校纪校规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有少数同学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我们行为规范、仪容仪表、佩戴校牌等方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甚至有旷课、吸烟等不良行为。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丽文通校园的和谐氛围。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中华民族永葆生机与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5月8日,淮安市文通中学举行了“法治宣传”为主题的升旗仪式活动,初三I部副主任阚淑慧老师带来了她的精彩讲话《严于律己,争做守法少年;携手共建,共创法制校园》,给文通全体师生进行法治宣传。本期微信,与您全文分享。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问同学们一个问题,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每周一我们都要举行升旗仪式?为什么我们的国旗是五星红旗?为什么我们每天都要按时上学?理由是:这都是法律规定的。更准确地说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更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义务。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对国家、社会来讲,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法治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我们,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所以我们首先应做到懂得法律,只有学习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才能分辩是非,识别善恶;只有学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其次,我们应该坚决摒弃不良习惯,做遵规守法的好学生。违法犯罪很多都是由生活中“说谎、小偷小摸、意气用事”等等,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在越来越多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改变成为重要的诱因。一些学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名牌、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同学们,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的校纪校规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有少数同学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我们行为规范、仪容仪表、佩戴校牌等方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甚至有旷课、吸烟等不良行为。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丽文通校园的和谐氛围。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决定一种命运。希望同学们在校园内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校外自觉遵守法纪法规,做好文通的形象代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