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集团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 发布:pro6d6806 | 发布时间: 2020-02-22 | 10902 次浏览 | 分享到:

集团全体师生员工均可参加年度人物评选,基本条件如下:

1.先进性:热爱集团,热爱学校,2017-2018学年度在工作或学习、社会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在校内或校外产生积极影响。

2.代表性:能够代表集团教师、学生和职工的良好形象。

3.开创性:通过自身努力、创新,在某些领域或某些方面取得了重大成绩。

4.时效性:先进事迹必须发生于20178月—20187月。

两校接通知后,应迅速通过广播、板报、橱窗、会议等形式,将20172018学年度集团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精神,传达到集团所有师生员工,并成立年度人物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制定本校评选细则及评选工作方案,按规定时间完成各项任务,以保证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

 

江苏省淮安中学教育集团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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